【寶智華╱嘉義報導】玩性侵遊戲,弄巧成拙反倒吃上官司!嘉義一名女子今年八月間凌晨,遭男友侵入房間,反綁雙手、蒙雙眼,再拿鑰匙抵她喉嚨逼口交並性侵,完事後男友離去,未替她鬆綁,她曾懷疑男友所為,但男友未回應,致使她以為真的遭惡狼性侵報警,警方查出竟是男友想給她「不一樣的感覺」,跟她玩性侵遊戲,但撤告已來不及,法官昨判她男友兩年徒刑、緩刑五年。
判決書指出,簡姓男子(三十三歲),一年半前認識小他三歲的女子,兩人論及婚嫁,簡常進出女友住處,還曾綁手、蒙眼玩刺激性愛遊戲,甚至因動作過大,造成女子瘀青、破皮。
今年八月七日清晨五時,簡進入女友住處,拿膠帶反綁睡夢中女友的雙手、拿衣服蒙住眼睛,再脫光衣褲、強壓其頭部逼口交,還拿出機車鑰匙抵住她喉嚨,壓低聲音要她「好好配合」,完事後未表明身分,也未鬆綁女友離去。
未料女友真報警
過程中,女子摸到惡狼蓄長髮且戴一頂小帽,懷疑是男友簡男惡作劇,連傳兩通簡訊查證,但簡男均未回應;她越想越怕,擔心真的遭人性侵,難過得淚流滿面,向母親訴苦,由母親陪她報警。
警方調閱監視器,根據機車車號查出原來性侵她的「惡狼」竟是簡男,還在簡機車置物箱搜出犯案時所戴的小帽,簡坦承說:「我跟女友默契很好,既是玩遊戲,就來個不一樣的感覺,沒想到女友真的去報警。」
因性侵是公訴罪,女子要撤告已來不及,簡男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、起訴。
法官開庭時,女友擔心玩過火的男友入獄,向法官求情說:「我不怪他,如果男友事先告知,可以接受這樣的行為」。
男友獲緩刑5年
法官審酌被告犯強制性交罪屬實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但因顧及兩人情投意合且論及婚嫁,情況特殊,得緩刑五年。
嘉義市陽明醫院身心醫學科主任醫師王家麟說,簡男凌虐女友尋求刺激的方式,屬SM性愛的一種,對有愛情基礎的情侶,確能增加性生活情趣,若有一方覺得勉強,最好別硬來,否則跟霸凌或強暴無異,被施暴的一方很容易身心受創。
當心SM變性侵
律師陳信宏指出,即使是夫妻,若有一方不同意行房,對方硬上,即觸犯妨害性自主罪,更何況是綑綁、抽鞭等游走在虐待邊緣的SM性愛,若其中一人反悔,或雙方因故爭吵,都可能變強制性交;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長鄭瑞隆指,助性方式有很多,事前雙方應取得共識,否則像簡男如此粗暴對待女友,已是「不能承受之性」。
玩性愛遊戲吃官司個案
◎2011/09/09:新北市胡姓男子跟3名自稱「我們都是欠幹的女生」的少女,玩國王遊戲大搞4P,胡男事後被告,法官判他2年徒刑、緩刑5年。
◎2010/08/04:南投縣一名男子跟網友外遇,他邀妻子到情婦家搞3P,事後情婦反控夫婦性侵,男子出示跟情婦鹹濕電子郵件內容,法官判無罪。
◎2009/11/18:台南市兩女一男大學生,3人在烈酒與A片催情下,玩起3P性愛,其中一女事後認為是情侶檔趁她喝醉酒,聯手性侵她提告。
◎2009/09/18:台中市林姓男子沉溺3P性愛,找陳男做男伴,陳想要退出卻被勒索80萬,報警逮人。
◎2006/11/22:台北市男子廖健凱,在2001年間綑綁林男四肢,用塑膠袋罩口鼻玩窒息式性愛,忘了解開塑膠袋導致林男死亡,法院判3年8月。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